坚持群众利益优先 勇于扛起化解责任
时间:2019-05-14 00:00:00 来源: 阅读量: 【字号:【打印正文】

故事的开始是这样的  

  李某,系潢川县某小区业主。到相关部门反映其在潢川县某小区购买房屋已经 6 年,当初所有的约定都没兑现,开发商违规违建,证件不齐全把房屋出售给业主,导致业主不能办理产权证。

化解过程

       摸清小区情况,找准原因。该小区位于潢川县某路,前期因为开发商未到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总证,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该小区购房户暂不具备办理分户转移登记的条件,导致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引发矛盾纠纷。2018 年以来小区业主李某等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成为潢川县一个极不稳定矛盾纠纷。潢川县自然资源局前期介入协调处理,但因行政手段和力度有限,案件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化解。鉴于该情况,潢川县自然资源局多次引导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业主认为诉讼程序多、专业性强、时间跨度大等,不愿意提起诉讼,坚持通过信访途径解决诉求。

   县主要领导包案,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高规格的案件专班,由县委书记赵亮、县政府副县长胡峰任该案包案领导,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粮食储备局为该案责任单位,共同负责推动案件。县委书记赵亮主持召开会议,县政府副县长胡峰,以及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房产管理中心、粮食储备局等有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专题研究该小区业主李某等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踏实解决问题的精神,成立小区问题调查组,从维护群众利益角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高效联动,推动案件迅速化解,切实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实地开展走访调查,双向引导。调查组调取了该区的土地、规划、建设等有关批文资料,初步认定该小区建设手续齐全,已完成竣工验收,决定从维护业主权益出发,主动作为,变被动审核为主动引导开发商完善相关手续材料,及时向潢川县自然资源局申领总证,尽早为信访群众办理不动产证扫清前置障碍。鉴于涉及群众较多,调查组从业主和开发商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在第一时间与业主取得联系,向其解释说明不动产证办理的有关政策,消除群众的担心,同时积极开展思想疏导工作,捋顺安抚业主情绪,防止矛盾激化,为问题的化解创造缓和气氛;另一方面,调查组主动找到开发商,向其讲明政策、讲清道理,引导并帮助开发商整理好相关申报材料,为办理不动产证扫清障碍。在责任单位的敦促引导下,开发商主动到潢川县自然资源局办理了不动产总证,该小区已具备办理分户转移登记的条件,信访人李某等部分小区业主正在办理分户转移登记。

难点分析

   极易造成群体性信访问题。该事项涉及人数较多,反映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解决处理不到位,极易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或极端事件。

   开发商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办理不动产登记总证手续较为繁杂,开发商在房屋售出后对于办证主观上不积极,加之开发商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办理总证这件合理、合法事情久拖不决。

   问题处理手段有限。处理该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进行依法诉讼,但是群众认为诉讼程序多、有花费、时间长等原因,坚持进行信访。而信访途径处理该类问题手段有限,缺少法律的强制力,化解难度大。

方法启示

   充分发挥信访调解作用。对于这类涉及群众较多、涉及切身利益的信访案件,在引导群众进入法律途径后,不能不管不问、听之任之,要勇于担起问题化解责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充分发挥信访调解作用,缓和矛盾纠纷,不断寻找问题化解新出路。

   充分利用领导包案这一有利抓手。以落实县处级领导包案制度为抓手,传导工作压力,增强工作动力。一方面领导包案制度能够推动形成多部门参与、协调、共处的有利局面,形成高效的工作合力。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向被反映人传导信访压力,形成信访问题处理的双向合力。

   强化法律政策教育宣传。信访问题的反映、处理最终都要以法律、政策规定为依据,因此让信访问题的双方当事人知法、懂法、明政策就成为信访处理的关键。要积极向信访人进行法律政策宣讲,引导其合理、合法反映问题,避免出现过激的违法信访行为。要向被反映人讲明法律规定,分析当前厉害形势 ,促使其依法进行各项手续受理办理,推动信访问题短期内化解。

来源:(潢川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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