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信访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4-03-29 15:54:07 来源: 阅读量: 【字号:【打印正文】

今年以来,市信访局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融入信访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推进,当好优化营商环境“晴雨表”“助推器”,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完善“电话、信件、网络、来访”四位一体信访渠道,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开投诉信访信息。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主动摸排矛盾纠纷,将可能涉及营商环境的突出矛盾纠纷着重梳理,及时提出化解意见建议,起到良好的沟通、研判、预警作用,营造了良好法治社会环境。结合“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开辟涉企信访事项绿色通道,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涉企信访事项日常办理工作,甄别情况依法处理,做到热情接待、服务周到,全面推进“最多访一次”。坚持接诉即办,及时引导经营主体依法依规表达诉求,规范办理经营主体诉求,主动解决可能涉及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二是及时转办交办将涉企网上信访、来信、来电、来访等信访事项,第一时间转交、交办有权处理部门。将涉企信访事项区分为简易信访事项、普通信访事项和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确定为简易信访事项的,10日内予以办结;确定为普通信访事项的,30日内办结;确定为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60日内办结。

三是跟踪督办落实建立营商环境类信访事项台账,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办结。定期统计涉企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情况,适时召开座谈会研判信访情况、制定可行性举措。对重点案件诉求分属不同部门的进行跟踪化解,坚持从经营主体的角度出发,研判法律、政策与经营主体实际情况之间的界限,加大与相关单位协调、会商力度,推动问题尽快解决。采取电话、实地督查及回访信访人等形式进行督查督办,促进经营主体反映的信访问题有效解决,让经营主体感到暖心,不断提升对信访工作的参评率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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