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信访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时间:2022-07-18 00:00:00 来源: 阅读量: 【字号:【打印正文】

第一条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信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85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信阳市信访局以下简称市信访局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级。

第三条  职能转变。加强风险研判,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

第四条  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指导全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草案,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受理人民群众给委、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和民声手机短信信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委、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四)承办上级党和国家机关向委、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委、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县(区)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协调组织市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党代会、人代会期间等重要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驻京、驻省信访劝返工作。

承担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承担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后勤保障、安全保密、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离退休服务工作。

(二)综合调研。承担规章制度、机关公文、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协调指导全信访系统的调研工作负责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目标运行监控;意识形态、信访宣传、新闻发布、信息、舆情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负责信访干部培训等工作;承担市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办信与人民建议征集科。负责受理群众来信上级及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信件,综合分析来信情况,筛选重要信息,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指导全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建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四)接访与法律咨询服务科。负责群众来市上访的登记、接谈、转送、交办和督办;指导全来访接待办理工作负责维护来访接待大厅及周边信访秩序,处置突发信访事件承担委、政府信访值班工作;承担驻访接待大厅有关单位及律师接待窗口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配合县区和职能部门接待处置特定群体来访工作;承担重要会议期间及敏感节点信访工作保障任务提供群众上访信息和来访情况综合分析负责排查、上报、化解矛盾纠纷;负责市级领导干部接待日程的安排及组织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督查指导基层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督查科联络科。检查指导全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案件、市级领导批示案件以及其它来市上访案件的立案、督办、调查、审理和结案工作负责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县区直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负责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提出对县(区)直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协调赴京、赴省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信访事项的处理工作协调重大信访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组织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公开听证和专家评查信访案件工作协调组织市委、市政府信访督查专员开展信访督查工作承担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复查复核科。指导全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负责接待、受理、办理群众到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督促复查、复核意见的落实;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

网络信访科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视频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开发、维护及应用培训;负责内、外网址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指导全网上信访工作;负责办理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省投诉受理办公室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受理办理群众通过网络,固定电话,手机短信,委书记、长电子信箱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第六条  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暂核定局长兼市政府副秘书长1名,副局长3名,专职信访督查专员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含联络科科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第七条  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市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    日起施行。


  单位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行政办公区4号楼一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76-6251226

 市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办公电话(传真):0376-6251226

负责人:吴元亮

(二)综合调研科  

办公电话:0376-6366783

负责人:高阳

(三)办信与人民建议征集科

办公电话:0376-6366837

负责人:李民

(四)接访与法律咨询服务科

办公电话:0376-6366606

负责人:王磊

(五)复查复核科

办公电话:0376-6366840

负责人:彭培栋

(六)网络信访科

办公电话:0376-6802669

负责人:饶伟

(七)信阳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秘书科

办公电话:0376-6366841

负责人:杨超

 

机关党委

办公电话(传真):0376-7061243

负责人:吕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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