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潢川“三访一办”助推工作重心下移
时间:2018-04-18 00:00:00 来源: 阅读量: 【字号:【打印正文】

近期潢川县委、县政府制定实施了《关于建立健全信访接访约访下访和集中办案日制度的通知》,使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成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过程。
   责任主体

县处级领导干部、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接访规范化

坚持兑现承诺,确保群众见到想见的人

提升知晓率

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提前向社会公示领导接访日程,公示后的日程原则上不再调整。

规定硬指标

县处级领导每月公开接访不少于1次,每周一为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接访日,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当天的接访领导要提前商请其他领导代替接访,同时要确定好另行接访时间,调整情况要及时报县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进行公示,切实做到有访必接。

领导约访下访常态化

坚持群众路线,做好信访群众的贴心人

具体方式

采取把信访人“请上来”或带案“走下去”的办法,县、乡领导干部每月5日到所联系的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每月20日到所分管的系统单位开展约访、下访活动,遇到公休日、节假日顺延至上班第一个工作日。

主要任务

对重点信访事项进行走访调查;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和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实地督办;对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进行调研,有针对性地解决好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领导参与办案制度化

坚持一包到底,打通事要解决的“最后一公里”

何时办?

每月5日、20日为“县、乡领导集中办理信访案件日”,遇到公休日、节假日顺延至上班第一个工作日。集中办理信访案件地点一般设在本级本部门群众信访接待场所。

办什么?

需要领导协调推进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特别是对上级交办督办及县本级党政主要领导签批的案件。县信访局每月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进行排查梳理,“点对点”呈送至县处级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对所包案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怎么办?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对所包的信访案件进行会研会商,听取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上级交办督办及县本级党政主要领导签批的案件,要实行包案县处级领导、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结案“双签字”,确保实现“三到位一处理”。

督查问责

督查暗访

县委群工部(信访局)每周一通过信访视频系统巡查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接访及集中研判会商情况,做到接访下访有照片、化解问题有记录、满意结案有签字。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县委政法委把信访和稳定工作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每月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和集中办案日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暗访。

定期通报

对前期督查暗访情况进行汇总,通过《信访工作督查专报》和微信工作群,每月通报相关情况,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约访接访集中办案日责任不落实、化解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考评挂钩

每月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和集中办案日情况将纳入到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从严问责

对信访事项不能按期办结的,依据《关于实行信访事项“三色三级”督办令制度的通知》(潢办〔2013〕3号),适时启动“三色三级”督办令。对不按要求落实每月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和集中办案日,导致问题堆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河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潢川县委、县政府已将信访接访约访下访和集中办案日制度作为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加以推进落实,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得以有效发挥,推动了全县社会持续和谐发展。(来源:潢川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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